纪委办公室

 

 

校纪委下发通知加强科研经费使用监管

作者: 时间:2015-01-23 点击数:

日前,教育部办公厅印发了《关于直属高校科研人员贪污挪用科研经费4起典型案件情况的通报》的通知(教监厅[2015]1号)(以下简称《通报》),为深入贯彻《通报》精神,加强科研经费使用监管,学校纪委提出如下要求。

一、高度重视,认真传达《通报》精神

1.各学院、国家重点实验室要认真传达教育部《通报》的内容和精神,要传达到每一位教师,特别是科研项目负责人和参与科研的工作人员。

2.组织本单位科研人员认真学习《通报》,提醒大家引以为戒、警钟长鸣,切实规范科研经费使用,塑造学校风清气正的科研氛围。

二、强化教育,落实责任严守底线

1.各学院、重点实验室要切实履行科研经费管理的主体责任,将科研经费管理责任层层分解落实,压力层层传导,切实堵住漏洞,不给套取科研经费留有机会和余地。

2.采取多种方式和途径加强对科研人员的思想道德、师德师风和法纪意识教育。使本单位科研人员真正意识到科研经费属于公款的严肃性,真正意识到套取科研经费即是贪污的法律现实,真正意识到哪些可以做、哪些不能做,守住底线要求,自觉抵制不正之风。

3.加强科研政策宣传。各学院、重点实验室要组织本单位科研人员深入学习《国务院关于改进加强中央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》(国发[2014]11号)文件、教育部关于加强科研管理的3个意见和学校相关科研管理规定,使科研人员熟悉政策、了解政策。

三、严肃问责,发现问题绝不姑息

1.学校将推动建立科学有效的多主体协同管理和监督查处机制。学校纪委监察处将加强校内自查自纠,针对重点项目开展专项检查,同时对所有科研项目开展普查,使自查自纠成为学校科研经费管理的一种“新常态”。

2.学校将各单位推动贯彻落实《通报》情况纳入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。对套取、挪用、贪污科研经费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,将严肃执纪问责,绝不姑息。

3.学校欢迎对科研经费使用违规行为进行举报。监督举报电话:010-62331416,监督举报邮箱:JJSC@cumtb.edu.cn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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